服務學習
國中服務學習
- 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間自111學年度(七年級)上學期至113學年度(九年級)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 日至7月31日)止,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
註:111學年度前入學國民中學學生採計期間自學生入學年度起至113學年度上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 - 【校外公服】請於5天前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同意書,請導師簽名後送至學務處訓育組 (申請表單可至學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 「基北區高級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請參考臺北市十二年國教資訊網
- 查詢個人服務學習紀錄請至國中校務行政系統
- 國中部服務學習實施計畫1140709
國中部服務學習實施計畫1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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