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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班宿舍

體育班學生住宿申請

114年寒假住宿日期 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日期
114年1月20日(星期二)起至2月9日(星期日)止 114年2月10日(一)起至休業式前一日止
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名單(請按此)
  • 請上述住宿生加入宿舍社群,並輸入個人名稱(房號_床號_隊別_姓名),名稱不正確將無法通過加入申請。
  • QR碼_TTSH體育班學生宿舍群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6中午12:30止)

114年寒假&113-2學年度住宿申請←(申請已截止)

 

 

  1. 請依退宿、續住或新入住等不同選項選擇,皆須通報並上傳。
  2. 若續住且安排為原床位仍需整理清潔,且上傳回報。
  3. 暑期未申請入住需淨空床位且將物品帶走,不可留在宿舍其他空間或佔用空床位。
  4. 若入住之床位有物品遺留請住宿生放至交誼廳集中,即可入住。
  5. 遺留之物品皆視為垃圾,會全部丟棄,請住宿生注意。
  6. 上傳影片檔有上限,拍攝避免超過30秒(影片內容須拍攝到房號+床位號、所屬鞋櫃整潔、桌面整潔、椅子、衣櫃、梯子、床位整潔)

 

學生宿舍請假規定

(一)住宿生請假區分為晚歸、事假和病假三種,同學須於請假外出前完成請假程序。

(二)住宿生於一學期內,事假不得超過4次、病假不超過8次、晚歸6次(喪假、公假不在此限,但喪假、公假必須事先提出證明請假),外出及未附就醫證明之病假者,均列入事假計算,超過次數者下學期列入宿舍申請管制名單。週五、週六、週日返家需請假但不列入事假四次計算規定。

(三) 欲請假學生於線上自行列印請假單填寫完畢後 ,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且請假之次數以學務處登記紀錄為準。

(四)請假手續之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1.住宿生之請假流程為家長-教練-體育組(1晚)-學務主任(2-5晚)-校長(超過6晚以上),請假程序完成後,假卡由宿舍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2.請家長下午17時前來電話告知體育組或教練,並說明床號、班級、姓名及請假事由。知悉師長請至學務處登記。

3.住宿生於離校前須至宿舍管理人員處確認家長是否已來電請假,確認後住宿生方可離校外出。

4.住宿生五個工作天內拿家長證明書至宿舍管理人員辦理銷假手續,病假拿醫生證明或就醫收據,事假拿家長證明;凡未依程序請假或逾時未銷假,逕予扣點5點。

5.若住宿生當日已無到校上課,亦不克回宿舍者,請家長來電向學校請假時,須主動告知學生是住宿生,要一併請宿舍假。(因學校請假和宿舍請假是分開登記的,但家長一次來電可同時辦理學校與宿舍請假手續。)

6.若有任何特殊情形(如臨時身體不舒服,家中發生事故等)來不及在時間內完成者,則須向導師、教練或宿舍管理人員報備。(宿舍管理人員電話:2505-4269轉127)

 

宿舍相關申請表如下,請下載自行填寫

 

◎性別平等通報管道(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行為)

學務處
高中部生活輔導組李峻德組長(02-2505-4269分機161)。
國中部生活輔導組李峻德組長(02-2505-4269分機123)。

◎其餘相關專線
(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02)2361-5295。
(二)臺北市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聯絡電話:(02)2391-1067
(三)衛生福利部 113 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