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班宿舍
體育班學生住宿申請
| 115年寒假住宿日期 | 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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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1月25日(星期日)起至2月13日(星期日)止 | 115年2月23日起至休業式前一日止 |
| 115年寒假住宿名單 | 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名單-(尚未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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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1月9日(五)12:30止,逾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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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報完成後列印簽名,將申請表拍照上傳至下方指定連結】 |
【宿舍淨空&宿舍整潔&宿舍入住通報】←(上傳回報)
*【退宿】 1/25早上7:30前完成淨空及上傳回報(完成上傳可提前離宿)
*【原床位續住】1/25中午11:30前完成整理及上傳回報
*【新入住】1/25中午12:00後才可進行入住,並於入住後3日內完成設施設備確認回報。
*【原床位續住】1/25中午11:30前完成整理及上傳回報
*【新入住】1/25中午12:00後才可進行入住,並於入住後3日內完成設施設備確認回報。
- 請依退宿、續住或新入住等不同選項選擇,皆須通報並上傳。
- 若續住且安排為原床位仍需整理清潔,且上傳回報。
- 暑期未申請入住需淨空床位且將物品帶走,不可留在宿舍其他空間或佔用空床位。
- 若入住之床位有物品遺留請住宿生放至交誼廳集中,即可入住。
- 遺留之物品皆視為垃圾,會全部丟棄,請住宿生注意。
- 上傳各區域清晰照片,(房間床位全景照片、鞋櫃區、書桌區(含椅子及檯燈)、衣櫃區、床位區)
學生宿舍請假規定
(一)住宿生請假區分為晚歸、事假和病假三種,同學須於請假外出前完成請假程序。
(二)住宿生於一學期內,事假不得超過4次、病假不超過8次、晚歸6次(喪假、公假不在此限,但喪假、公假必須事先提出證明請假),外出及未附就醫證明之病假者,均列入事假計算,超過次數者下學期列入宿舍申請管制名單。週五、週六、週日返家需請假但不列入事假四次計算規定。
(三) 欲請假學生於線上填寫完畢後 ,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最終請假次數以學務處紀錄為主。
宿舍相關申請表如下,請下載自行填寫
-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體育班學生宿舍生活規定(114年版)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體育班學生宿舍生活規定(114年版)
-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
-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體育班學生宿舍生活規定手冊(114.8印製).pdf369.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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