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班宿舍
體育班學生住宿申請
113年暑假住宿日期 | 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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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6月29日(六)起至8月28日(三)止 | 113年8月29日(四)起至休業式當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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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名單(8月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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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 新生(限國高中部已公告錄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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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113-1學年度&113年暑期住宿申請↑(已截止)↑ |
(新生)113-1學年度&113年暑期住宿申請↑(已截止)↑ |
- 【宿舍淨空&宿舍整潔&宿舍入住通報】
←(請按此)
*【退宿】8/29中午11:30前完成淨空及上傳回報
*【續住】8/29中午11:30前完成整理及上傳回報
*【新入住】8/29中午12:00後才可進行入住,並於入住前完成設施設備檢查影片之上傳回報
- 請依退宿、續住或新入住等不同選項選擇,皆須通報並上傳。
- 若續住且安排為原床位仍需整理清潔,且上傳回報。
- 暑期未申請入住需淨空床位且將物品帶走,不可留在宿舍其他空間或佔用空床位。
- 若入住之床位有物品遺留請住宿生放至交誼廳集中,即可入住。
- 遺留之物品皆視為垃圾,會全部丟棄,請住宿生注意。
- 上傳影片檔有上限,拍攝避免超過30秒(影片內容須拍攝到房號+床位號、所屬鞋櫃整潔、桌面整潔、椅子、衣櫃、梯子、床位整潔)
學生宿舍請假規定
(一)住宿生請假區分為晚歸、事假和病假三種,同學須於請假外出前完成請假程序。
(二)住宿生於一學期內,事假不得超過4次、病假不超過8次、晚歸6次(喪假、公假不在此限,但喪假、公假必須事先提出證明請假),外出及未附就醫證明之病假者,均列入事假計算,超過次數者下學期列入宿舍申請管制名單。週五、週六、週日返家需請假但不列入事假四次計算規定。
(三) 欲請假學生於線上自行列印請假單填寫完畢後 ,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且請假之次數以學務處登記紀錄為準。
(四)請假手續之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1.住宿生之請假流程為家長-教練-體育組(1晚)-學務主任(2-5晚)-校長(超過6晚以上),請假程序完成後,假卡由宿舍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2.請家長下午17時前來電話告知體育組或教練,並說明床號、班級、姓名及請假事由。知悉師長請至學務處登記。
3.住宿生於離校前須至宿舍管理人員處確認家長是否已來電請假,確認後住宿生方可離校外出。
4.住宿生五個工作天內拿家長證明書至宿舍管理人員辦理銷假手續,病假拿醫生證明或就醫收據,事假拿家長證明;凡未依程序請假或逾時未銷假,逕予扣點5點。
5.若住宿生當日已無到校上課,亦不克回宿舍者,請家長來電向學校請假時,須主動告知學生是住宿生,要一併請宿舍假。(因學校請假和宿舍請假是分開登記的,但家長一次來電可同時辦理學校與宿舍請假手續。)
6.若有任何特殊情形(如臨時身體不舒服,家中發生事故等)來不及在時間內完成者,則須向導師、教練或宿舍管理人員報備。(宿舍管理人員電話:2505-4269轉127)
宿舍相關申請表如下,請下載自行填寫
-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體育班學生宿舍生活規定(112年版)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體育班學生宿舍生活規定(1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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