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4-2學期學生減免註冊費用,煩請依以下說明提出申請
一、本申請表為特殊身分學生(如下表所列)減免註冊費申請之用,無此身分或需求者免填。
二、請填妥本申請表,並攜帶所申請減免項目須繳驗之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三、已申請通過,但減免身分喪失者,請主動告知教務處註冊組,否則將依法追繳。
四、除家長會費,如具雙重減免身分,僅能擇一申請。
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同性質補助。
六、如期申請並經審核通過者,減免金額將直接自註冊四聯單繳款金額中扣除。
七、請務必於115年1月7日(五)中午12時30分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繳交本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
| 編號 |
身份別 |
須繳驗之證明文件 |
| 1 |
低收入戶 |
1. 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
| 2 |
中低收入戶 |
| 3 |
原住民 |
戶口名簿影本 |
| 4 |
輕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 |
1. 身心障礙手冊(或鑑定證明)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
| 5 |
中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 |
| 6 |
重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220萬以下) |
| 7 |
輕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148-220萬) |
| 8 |
中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148-220萬) |
| 9 |
重度身障學生(家庭年所得220萬以上) |
| 10 |
輕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 |
| 11 |
中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 |
| 12 |
重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220萬以下) |
| 13 |
輕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220萬) |
| 14 |
中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220萬) |
| 15 |
重度身障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220萬以上) |
| 16 |
兄弟姊妹同校(由年紀較長者提出申請) |
戶口名簿影本 |
| 17 |
軍公教遺族 |
撫卹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
| 18 |
特殊境遇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 |
1. 社會局公文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 |
| 19 |
特殊境遇孫/子女(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上) |
| 20 |
現役軍人子女(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上) |
軍眷補給證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