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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創立社團審查結果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66
公告內容

依臺北市立大同高中社團輔導管理辦法:

二、社團成立:

  • 學生社團申請成立之程序如下:
  1. 須有學生二十人以上聯名發起,其中至少十二人確定加入本社團,作為社團成立之基本成員(十二位基本成員將由訓育組直接於系統中設定新學期之社團,不參加高一升高二之轉社申請),於社團審查委員會5天前向訓育組登記,並繳交組織章程草案申請成立。如成立之社團已達到學校計畫之最高限額,則暫停受理。
  2. 依其組織章程之規定,設立各部門、建立組織系統。
  3. 社團指導人員以聘請校內教職員為原則,如校內無適當人選時,由社團自覓合格適當人選,由學校延聘之。
  4. 由學務處召開課外社團審查委員會,由審查委員表決過半數通過後,始得成立。
  5. 社團成立核准之依據:
    • 學生申請成立之新社團,須具有教育上之意義。
    • 學生成立社團,須能持久並經常展開社團活動。
    • 學生申請成立新社團,性質不得與原有社團雷同。
    • 學生申請成立社團,學校應事前考慮活動場地,經費負擔以及指導人選等條件。
  • 社團組織章程之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各項:
    1. 社團名稱。
    2. 宗旨。
    3. 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4. 組織系統及各部門之職掌。
    5. 社團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任免方法及程序。
    6. 社團負責人及其他幹部的任期。
    7. 權力機構:
  • 社員大會議事規則、任期及職權。
  • 幹部任期及職稱。
    1. 經費的來源。
    2. 附則:通過組織章程及修改組織章程之程序。

並依114.06.05高中社團審查委員會議,申請創立之三個社團的審查結果如下:

羅馬文化研究社:未通過成立

市大同籃球社:通過成立

大同圍棋社:通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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