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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113高一、二重修自學輔導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03
公告內容

113學年度【高一、二重修】說明
(一)學生自行上校務系統登記報名重修科目114/07/11(五)21:00~114/07/14(一)16:00
步驟1:選擇【07重修自學】→【填寫重修自學意願】
步驟2:填寫意願,請選擇【1.重修】或【3.不修】
步驟3:選擇【存檔】

(二)自行列印報名表到教學組核章114/07/14(一)~114/07/15(二) 9:00-16:00
教務處核准學生重補修意願後,同學即可上系統列印正確的重修自學報名單

步驟1:選擇【07重修自學】→【學生列印重修自學報名單】
步驟2:確認填寫之意願與學校核可之意願是否相符,學分數跟總金額是否正確。
步驟3:確認正確後再自行列印報名單,報名單上請務必有學生及家長簽名、填寫聯絡電話。 

(三)繳費:114/07/14(一)~114/07/15(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持核章後報名表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繳費完需將報名單繳回教學組,才完成報名。

(四)114/07/15(二)16:00前未完成繳費者,恕不受理任何原因補登記報名重修重修時間安排以當年級重修學生為主,跨年級重修者如遇排課衝堂,請自行評估欲重修科目。

(五)實施辦法參閱附件。

(六)112、113年畢業校友欲返校重修者,請於114/07/14(一)~114/07/15(二)上午9:00-12:00,至註冊組確認學分後,至教學組列印報名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請記得攜帶身分證件及重修報名費用(每學分數240元,例.三上國文4學分,960元)

(七)公告高一、二重修課表:114/07/21(一)下午17:00前

(八)高一、二重修退費申請:114/07/22(二)16:00前「繳交重修自學退費申請表」至教學組,逾時恕不受理任何原因要求退費。(9月開學後統一辦理退費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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