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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學生會與社聯會正副主席選舉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45
公告內容

一、依據:學務處113學年度工作計畫及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運作注意事項。

二、目的:為發揚民主法治精神,推廣學生自治活動。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參選資格:對學生會或社聯會充滿理想與熱忱者。

五、當選人義務及罷免方法:

(一)學生會正副主席須出席校務會議及學生權益相關委員會。社聯會正副主席須出

席校務會議及社團權益相關委員會,並協助社團管理、協辦社團展演活動。

(二)罷免方式依本校「學生自治組織規章」辦理。

六、實施方式:

(一)高一同學兩人一組搭檔競選,分別為正、副主席。

(二)學生會由國七八、高一二全體同學投票,社聯會由高一二同學投票,得票數最高

之組合當選。

七、選舉時程:

(一)報名開始日期:114/02/14 () (至訓育組領表或上網下載),須同時填寫紙本線上報名表單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03/17 ()下午1630截止。 (候選人請於114/03/24 ()中午12:103樓生涯教室集合並抽序號籤,未出席由學務處代抽)

(三)發布選舉公報日期114/03/27()

(四)政見發表會:114/04/11 ()/國中集會
5高中優良學生推薦會暨學生會、社聯會正副主席政見發表會
7國中優良學生推薦會暨學生會正副主席政見發表會

*各候選人依03/24(一)抽籤之順序上台進行政見發表。

八、競選活動注意事項:

(一)競選活動時間:114/03/27()114/04/10()止,且宣傳時間不得影響正常上課。

(二)文宣:所有文宣品須經學務處審核蓋章後,方可張貼於公告欄,其餘地點禁止張貼。

(三)場復:114/04/11 ()放學前各候選人應將海報及標語清理完畢,否則候選人罰以衛生組勸導單1張。

九、投票:

(一)時間:114/04/11 ()/國中集會

(二)選務人員:各班班代、服務同學。

(若本人為候選人則免兼選務工作,但請自覓代理同學)

(三)方式:無記名投票。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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