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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0423修正收費費用)114學年度【高三重修】5/18(一)-5/19(二)系統報名及5/20(三)-5/21(四)到校繳款重要事宜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37
公告內容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4/22來函「修正本市重修課程費用,每學分數由240元調整為288元」,修正本校重修辦法收費金額。

 

114學年度【高三重修】說明
(一)學生自行上校務系統登記報名重修科目115/05/18(一)8:00~115/05/19(二)23:59
步驟1:選擇【07重修自學】→【填寫重修自學意願】
步驟2:填寫意願,請選擇【1.重修】或【3.不修】
步驟3:選擇【存檔】

 

(二)自行列印報名表到教學組核章115/05/20(三)~115/05/21(四) 9:00-16:00
教務處將於5/20(三)上午8點前核准學生重修意願,同學於5/20(三)上午8點後即可上系統列印正確的重修自學報名單
步驟1:選擇【07重修自學】→【學生列印重修自學報名單】
步驟2:確認填寫之意願與學校核可之意願是否相符,學分數跟總金額是否正確。
步驟3:確認正確後再自行列印報名單,報名單上請務必有學生及家長簽名、填寫聯絡電話。 

 

(三)繳費:115/05/20(三)~115/05/21(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持核章後報名表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繳費完需將報名單繳回教學組,才完成報名。

 

(四)115/05/21(四)16:00前未完成繳費者視同不報名重修,恕不受理任何原因補登記報名重修。

 

(五)實施辦法參閱附件。

 

(六)113、114年畢業校友欲返校重修者,請於115/05/20(三)~115/05/21(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至註冊組確認學分後,至教學組列印報名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請記得攜帶身分證件及重修報名費用(每學分數288元,例.三上國文4學分,1152元)

 

(七)公告高三重修課表:115/06/02(二) 

 

(八)高三重修退費申請:115/06/16(二)16:00前「繳交重修自學退費申請表」(如附件)至教學組,逾時恕不受理任何原因要求退費。(9月開學後統一辦理退費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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