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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訂定「臺北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作業要點」,並自114年2月21日生效,檢送前揭發布令、補助要點及臺北市政府公報各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輔導室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學生競賽活動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1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青年局114年3月10日北市青職字第1143001542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為培育青年充實多元職涯視野,鼓勵民間團體作為實習單位,提供青年實習機會,特訂定旨揭要點。
三、旨揭要點補助對象實習單位適用登記於臺北市未滿八年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等,實習青年為本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所具學籍或戶籍設於臺北市轄內就讀全國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青年。
四、本案實習媒合方式及實習青年應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實習媒合方式
1、實習單位須先申請,並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核准。
2、實習單位與申請實習青年須於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網頁進行線上媒合,核定單位實習職缺將統一登於專區,提供青年投遞履歷。
3、實習單位得自行面試、錄取實習青年。
(二)實習青年應配合事項
1、配合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訪視與填寫所需資料及追蹤問卷。
2、配合出席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相關活動(如成果發表會、展覽擺攤、媒體宣導等)。
3、依本要點需要取得實習青年個人資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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