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公告主旨 | 衛生局預告「臺北市『福星、舊宗社宅』所屬之戶外公 共區域,自115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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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05 日 |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7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福星、舊宗社宅」(福星社宅地址:萬華區開封街2段39號、舊宗社宅地址:內湖區舊宗路1段185號)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5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2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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