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 衛生局公告「臺北體育園區、臺北市立天母棒球場、臺北市立網球中心、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所在之室外場所,自114年5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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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4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7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體育園區、臺北市立天母棒球場、臺北市立網球中心、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所在之室外場所,自114年5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說明如下: (一)臺北體育園區周邊戶外區域及人行道:禁菸範圍為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北寧路、八德路3段、敦化北路間,含臺北體育館、臺北田徑場、臺北小巨蛋、臺北市松山運 (二)臺北市立天母棒球場周邊戶外區域。 (三)臺北市立網球中心前方戶外區域及人行道(臨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 (四)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周邊人行道。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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