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 衛生局公告「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 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12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42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大龍峒社會住宅(大同區承德路3段212號及212之2號)。 (二)興隆D1區社會住宅(文山區木柵路2段2巷12、16~20、20、22、26~32、36~42、46、48~50號)。 (三)興隆D2區社會住宅(文山區木柵路2段138巷33號及興隆路4段105巷45、47號)。 (四)中南社會住宅(南港區舊莊街1段3巷42號)。 (五)新奇岩社會住宅(北投區磺港路269號及271號)。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5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
相關附件 | |
相關連結 | |
洽詢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