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 衛生局公告「臺北市『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 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 菸 ;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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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7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廣慈園區」及2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4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一)信義區: (1)A基地:信義行政中心(地址:福德街86號)。 (2)B基地:衛福大樓(地址:大道路1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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