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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3、114年度公益檔期及臺 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113、114年度專用檔期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7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3年3月26日府授文化文創字第1133011871號函辦理。

二、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可容納約5,000至7,000人)公益檔期及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可容納約5,000人)專用檔期由「臺北市政府公益檔期審議委員會」統一審理,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檔期收件及審議作業。

三、旨揭公益檔期申請資格須為臺北市政府機關主辦、共同主辦或合辦之活動;專用檔期申請資格限於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主辦流行音樂類及流行文化類活動。

四、自即日起開放旨揭公益檔期及專用檔期申請,請於113年4月8日前將申請資料交至訓育組,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公益檔期申請:
1、臺北和平籃球館主場地113年度公益檔期額度尚餘10天(假日1天、平日9天),114年度公益檔期額度尚餘43
天(假日14天、平日29天),惟須先向場館營運單位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確認可租用檔期時間。

2、申請書表:送件檢核表、申請案清單、機關自評表、場地租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詳附件2-6。

(二)專用檔期申請:

1、由主辦機關函送申請案資料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3年度專用檔期額度尚餘2檔,114年度專用檔期額度尚餘1檔,惟須先向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確認可租用檔期時間。

2、申請書表:申請表(附件7)及活動企劃書。

五、有關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請詳場館官網:

(一)臺北和平籃球館:首頁/下載專區/申請表單

(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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