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公告主旨 | 有關教育部函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因育嬰留職停 薪致當學年度實際任職期間不滿1學年之考核疑義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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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4 月 17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34 |
| 公告內容 | 案內函釋重點如下: (一)教師因育嬰留職停薪致當學年度未滿1學年者,其任職年資採實際月數併計,未滿30日以1個月計,累計達6個月者得另予考核。 (二)另為配合少子女化政策,教師如育嬰留職停薪且任職累計達11個月又1日者,得放寬認定為滿1學年,准予辦理年終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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