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第6項所定,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55歲之規定,業經113年3月28日考試院第13屆第180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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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5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593 |
公告內容 | 一、查退撫法第17條第1項及第6項規定略以,公務人員任職滿5年,年滿60歲,應准其自願退休,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55歲,但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逐步提高其自願退休年齡至60歲,並由銓敘部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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