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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33
公告內容

一、查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最近五年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且無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得向擬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之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優先協助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一)、受懲戒處分或行政懲處處分。(二)、教師法第三十條各款情形之一。」。
二、國教署所轄之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供機械科、電子科、數學科教師各1名及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提供烘焙科、電機科教師各1名,供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使用。
三、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請於1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至人事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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