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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2
公告內容

一、旨揭辦法修正係刪除申請育孫留職停薪之限制,並放寬育孫留職停薪之一次最長申請期間,以及增列薦任以下主管育孫及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等規定,修正後公務人員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各機關不得拒絕,期間最長得至該孫子女滿3足歲止。

二、檢附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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