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 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如說明,並自113年8月22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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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4 |
公告內容 | (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依同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至第3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得申請喪葬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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