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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身心調適假及課務處理原則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72
公告內容

為支持教師心理健康,教師每學年得申請身心調適假3日,得以時計,並併入事假計算;學校不得拒絕申請,亦不得給予不利處分。

申請時請依規定事先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校。課務部分請優先自行委託適當人員代理;如確有困難,學校將協助安排,以兼顧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學進度。

如有頻繁或特殊情形之申請,學校將提供關懷與支持,並視需要連結員工協助方案(EAP)或教師諮商輔導資源,及彈性調配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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