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公告主旨 | 本校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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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6 月 15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
| 公告類別 | 學生競賽活動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70 |
| 公告內容 | 本校美術比賽優秀作品將推薦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若市賽獲選,將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 請同學特別留意!!! 本校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若為以下狀況,將取消入選資格: 1.臨摹、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 2.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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