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公告主旨 | 衛生局預告「『國立臺灣大學男生舍區』正門前人行 道、『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臨中山區建國北路2段96 巷之人行道及委外經營停車場(含退縮地),自115年3月 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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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2 月 10 日 |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 公告類別 | 處室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71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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