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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 以,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19條規定關於 職場霸凌之適用範圍一案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處室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2
公告內容

一、本案係說明職場霸凌適用範圍,包含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人員之不當言行,亦屬保障法規範範圍。重點如下:

(一)機關首長如遭上級具權勢人員霸凌,得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非首長人員則向服務機關防護委員會申訴。

(二)其餘情形,依職場霸凌防治及不法侵害相關規定辦理。

二、餘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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