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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函轉修正「臺北市政府各局處突發性重大消費事件緊急 通報系統通報機制及處理原則」為「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突 發性重大消費事件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6
公告內容

一、依本府115年1月22日府授法保字第11530037661號函辦理。
二、旨揭原則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52700J0001,並由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檢附修正「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突發性重大消費事件處理原則」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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